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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下列条件:(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二)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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