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育登记政策迎来重大调整。1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获悉,将于2月15日施行的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更改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西南交通大学国际老龄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一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四川取消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条款,是顺应形势的必然举措,也是对2021年中央提出的“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落实,但他强调“不能简单认为是鼓励大家非婚生育,而是从要从应对低生育老龄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来理解这个政策”。
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资料图)
生育登记重心出现转移
根据四川省卫健委的解释,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基层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共十四条)进行修订完善,形成的《办法》共十六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
《办法》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办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对于目前被公众热议的“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这一调整措施,四川省卫健委解释为: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从夫妻变成凡生育子女的公民,这一修改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杨一帆表示,从四川出台的落实政策来看,有几个特点。
第一,生育登记制度回归本位。生育登记已经回归其设立的初始功能——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生育服务,为人口统计提供重要的数据来源。由此前的生育审批制度向单纯生育登记制度的转变,使生育登记不再与生育数量、婚否等限制条件相挂钩。两者剥离开,符合历史发展趋势,也顺应民心民愿。
第二,只要是生育子女的,就应该办理和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就会享受到平等的生育服务。这充分体现了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机会平等、福利普惠,更加尊重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状态的多样性,以政策的包容体现出生育友好的价值取向。
第三,更加“便民利民”。程序的简便性,“出生一件事”联办,部门协同,数字政府,信息平台多合一。
政策变化并非鼓励非婚生育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办法》的出台与四川省近年来的人口增长情况有重大关联。据杨一帆撰写的《四川三孩生育政策效果分析及配套支持措施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四川省的人口增长呈现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再生产类型,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一直比全国低2个千分点左右。该报告认为,“出生人口相对减少,老年人口相对增加,持续的低生育水平和加深的老龄化程度造成人口年龄结构严重失衡,对四川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带来挑战。”
而根据四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四川65岁及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6.93%,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
对于《办法》中四川取消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条款,杨一帆认为是顺应形势的必然举措,他认为“这是生育权一个进步,对家庭和婚姻有长远影响,生育登记是生命登记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个中性的公共管理事务”。
但他强调,不能简单认为是鼓励大家非婚生育。“这些年民众对于婚姻、家庭的观念都在发生变化,比如更看重两个人的感情,不会单纯为了传宗接代而结婚,所以应该理性看待生育率出现下降,这是自然而然的社会反应,没必要过于担忧。但在取消结婚限制的同时,要配套强化全社会的伦理教育,引导年轻人树立符合公序良俗、家庭家风家德传承的婚育理念。”
据四川省统计局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解读,四川省近几年的低生育率,也与养育成本的提高有关,如“房价、教育、就业、就医等因素,导致育龄妇女的生育率下降,出生人口规模缩减。”
杨一帆在上述报告中也建议,应构建有四川特色的生育政策体系,需要围绕家庭生育周期支持个人和家庭的生育行为,积极推动出台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生育支持政策。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