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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子
近日,《半月谈》记者在基层调研时了解到:有的上级单位借调人员接近甚至超过在编人数,有的基层单位在岗人员竟少于被借调人数。此前,有某地级市的组织部门披露,全市一次性清退借调干部1400多人,其中市县两级部门从乡镇借调的干部就有600多名。
作为一种灵活的人员流动和公务协助方式,借调的裨益不胜枚举,比如促进干部交流培养,助其增长见识、拓展视野、提升技能等。但时下,一些地方借调乡镇工作人员“不按程序审批、超越权限审批、不从严控制数量、长期借调干部”等问题较为突出,一系列随意、任性之举偏离了制度设计初衷,容易产生较严重的负面影响,亟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从危害性看,借调乱象可谓“病症”频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加重基层单位的工作负担。被借调的干部多为骨干人员,其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重。上级单位的“短期占有”甚至“长期使用”,无疑会加剧基层“失血”现象,让本就庞杂繁复的基层事务变得由更少人手承担。其二,助长借调单位的慵懒作风。一些上级部门错误地认为,基层干部属“自带干粮替人打工”,这样的免费劳动力“不借白不借”。正因此,少数在编人员便当起了“甩手掌柜”和“二传手”。其三,借调干部的前途难测。现实中,借而不调是常态,借调者在返回原单位时或错失某些晋升机会。
有必要追问,借调乱象何以发生?分析整个过程,借调单位“需要借”,基层单位“借得出”,从侧面说明编制资源分布是不均衡、不合理的。但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借调是上级主管部门向基层对口部门的“借人”,下级单位显然难以说“不”。此外,不同于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等人员流动方式,关于借调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凡此种种,皆使得本应发挥正向作用的借调行为备受诟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工作,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整治借调乱象,让基层人员轻装上阵指明了路径。要避免陷入“清理—反弹—再清理”的怪圈,一方面,相关部门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结合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上级借调单位也要及时摒弃“官本位”思想与官僚主义作风,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员流动机制。
为基层减负亦是赋能!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当下,时刻警惕“非必要借调”,适时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不断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才能助力基层减负提质增效。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