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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答问四)】#例行新闻发布# 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表示,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2020年12月,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颁布,为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长江野生物种生境得到极大改善。长江流域已建立保护长江江豚相关的自然保护区13处,覆盖了40%长江江豚的分布水域,保护近80%的种群。下一步,我们将落实《长江保护法》,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