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到个体工商户的转变,体现出平台企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忽视、对自身责任的无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漠视。

江西省多个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就这一做法发出禁令,划出了新就业形态用工行为的底线,迈出了关键一步,释放出积极信号。

近日,江西省人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严禁平台企业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竟成了与平台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个体工商户,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放眼现实,确实存有平台企业或其基层机构诱导、要求甚至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旦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平台企业就不用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更不必提供相关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只得自担风险。这一做法逃避了法定刚性义务,逾越了法律底线。可即便一些头部企业相继发声禁止此类行为,依然有不少外卖骑手、快递小哥以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跑外卖、送快递。

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按照平台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劳动,在平台接单,受平台管理。根据这些用工事实,平台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平台企业理应把用工主体责任担当起来,而不是诱导或强迫这些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实现隐蔽雇佣。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到个体工商户的转变,体现出平台企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忽视、对自身责任的无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漠视。

平台企业诱导或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不仅侵犯其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在激烈的平台竞争中,一些平台出于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的考虑,将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此举短期内增加了企业利润,实则是目光短浅之举。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从来都是双向选择的关系。平台企业逃避自身责任,不给劳动者提供应有保障,人员流失、口碑下降都可能随之出现。长此以往,难免损害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影响企业发展。

一段时期以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备受质疑和诟病。江西省多个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就这一做法发出禁令,划出了新就业形态用工行为的底线,迈出了关键一步,释放出积极信号。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强化平台企业用工责任,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其他地方也具有示范引领意义。

禁止平台企业诱导或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需要相关部门共同作为、形成合力。

劳动监察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监督,该调查调查,该处罚处罚,该曝光曝光,让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平台企业付出必要的代价。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对已经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排查,查找出“外卖类”“快递类”等个体工商户。如发现劳动者被诱导或强迫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问题,则指导劳动者注销个体工商户,或按程序撤销注册。劳动仲裁机构、法院则应守住最后一道法律关口,在相关案件中根据事实定性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实质用工关系,积极支持非自愿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诉求,给劳动者当好维权后盾,让劳动者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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