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人口落户限制,鼓励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发改委7月12日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保障到2025年,实现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等主要目标。
2020年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4%;目前生活在城镇的人口已超过9亿人,发改委规划司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一数字未来还将继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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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曾公开表示,未来高质量城镇化的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动实现市民化与城镇化同步,即农业转移人口在迁入城镇的同时就能够全面同等享受市民待遇。走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必须把人的城镇化放在最重要最核心的位置。”
此次《方案》指出,要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从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社保、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相关配套政策等方面,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各种阻碍。
具体来看,《方案》表示,要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各城市因地制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如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人口落户限制、鼓励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等。
在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方面,《方案》提出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对于随迁子女教育和社保等民生问题,《方案》也有明确举措: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调整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并推动省级统筹,逐步放开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认为,《方案》的亮点之一在于更加强调农业转移人口的劳动技能。
《方案》指出,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要聚焦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和新业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探索通过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电子培训券等。
“该项政策措施有利于推进两个方面的进展,一方面是产业形态的不断变化导致的用工荒,加快推动农村转移人口适应需求的变化;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整体产业体系的完善。”杨畅表示。
此外,《方案》也强调要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配套政策方面,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要分别对吸纳跨省域、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支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订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