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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澎湃新闻了解到,近期浙江省温州市住建局与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市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财政将给予购房款0.6%的补贴。
《通知》称,此次购房区域范围要在温州市辖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
在享受购房补贴的条件方面,《通知》称,补贴对象仅限于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即该住房在网签合同时属于购买人在市区唯一住房。而且要在2022年6月12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并在住建部门“商品房、存量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
《通知》提到,为保证购房补贴顺利发放,温州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资金批复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温州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按规定与温州市财政局做好资金结算和兑付工作,并落实相关档案的归档,建立月报制度。
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6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二手商品住宅价格情况显示,温州新房价格环比下跌0.6%,二手房价格环比下跌0.7%。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