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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在乡村振兴建设布局规划方面,《指引》称,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高的项目要进产业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业要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其中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关键物流节点应集中布局到县城或农业产业强镇。

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说明中,《指引》称,各地要统筹使用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省级指标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属于现代农业与食品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可以预支省指标。

根据《指引》,申请预支省指标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应满足如下条件:位于珠三角发达地区的,投资规模不低于20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位于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的,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此外,涉农市县各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点状供地、助农服务、农民群众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级以上市要按照不低于每园50亩标准一次性安排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用地计划指标。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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