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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外国银行分行综合监管评级办法(试行):核心要素评级总分为100分。风险管理、营运控制、合规性和资产质量等评级要素在评级总分中的权重分别为40%、30%、20%和10%。核心要素评级结果从1至5分为五个等级。其中,1级细分为A、B两个档次,2级、3级和4级分别细分为A、B、C三个档次。评级等级数字越大,表明评级级别越低,监管关注程度越高。外国银行分行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评级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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