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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哈尔滨市住建局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多措并举,支持合理购房需求。具有哈市户籍(包括9区9县(市)),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的家庭,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相关有效证明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非哈市户籍(包括9区9县(市))的个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相关有效证明给予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农业户籍的购房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相关有效证明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该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引导在哈金融机构加大房地产领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哈尔滨市房地产领域信贷投放规模。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加大对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领域政务数据信息,依托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载体,探索建立房地产领域“政金企”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金融供给,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住房个人按揭贷款投放情况的统计和调度,根据银行机构排名情况在房地产金融合作领域给予优先支持。进一步盘活低效国有资产,探索组建哈尔滨市房地产发展基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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