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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肖文舸)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广东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投入+政策引导”作用,有力推进海上牧场建设。2021—2023年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约20亿元支持海上牧场及深远海养殖全产业链等项目实施,2021—2022年全省共安排政府债券资金6亿元支持渔港建设、水产产业园、养殖基地等海洋牧场相关配套项目。

同时,广东围绕海上牧场建设的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支持。其中,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发展深远海智能养殖装备产业,今年省财政已提前下达5558万元支持湛江、阳江、珠海等地建设751个重力式深水网箱;大力支持海上牧场种业创新攻关,2021—2022年安排1.24亿元支持水产种业振兴项目。

广东还发挥财税政策支持作用,降低海上牧场建设和管理成本,引导各方积极建设“蓝色粮仓”。一方面,广东减免海域使用金,2022年新颁布实施的广东养殖用海征收标准比前一版的养殖用海征收标准大幅降低,整体平均降幅约80%,特别是将位于“20米以深海域”的开放式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在新标准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和沿海渔民生产生活成本。

另一方面,广东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海上牧场相关产业企业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予以税前加计扣除,对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此外,广东还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充分利用基金、担保、保险等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上牧场建设。其中,支持设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2023年初累计完成渔业项目投资12.27亿元,重点投资水产种苗销售、渔业养殖“链主企业”发展、培育优质水产企业品牌等。二是积极推动农业信贷担保,对符合“双控”标准的水产养殖类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省财政给予1.5%的保费补贴。今年一季度,广东水产养殖类担保放款项目89笔,贷款金额1.17亿元。三是支持设立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2022年省级投入3亿元,通过“政银风险共担模式”“政银保风险共担模式”,支持包括渔业在内的涉农经营主体信贷需求。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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