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现对道路运输业务调整如下:

一、暂停省际、盟市际、旗县际客运班车业务,各客运企业通知外埠入呼车辆。

二、暂停省际、盟市际、旗县际客运包车业务。

三、暂停巡游、网约出租车跨城业务。

四、公交、地铁运营线路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施行甩站运行。

五、有关企业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广而告之调整措施,衔接好后续工作。

六、上述要求从2022年2月19日起执行(其中客运包车业务已于2022年2月16日暂停),相关业务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通知调整。(总台记者 刘晓波 张扬 金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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