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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均波委员:建议优化专科医院建设 提高综合诊疗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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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发布,明确专科医院审批要求,推动了我国专科医院快速增长。但专科医院一般是针对某一类疾病或者围绕某一类人群进行诊疗和救治的医院。因此专科医院往往围绕专科专病或者特定人群的救治能力进行发展,其综合救治能力往往具有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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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均波 受访者供图
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伴随老龄化的发展,我国疾病谱也发生相应的变化,病人往往合并多种疾病,比如心血管疾病合并脑血管疾病或者外周心血管疾病,肿瘤病合并心脏病,骨科创伤性疾病合并多脏器损伤等。
“当病人需要通过多学科会诊和多学科联合救治,专科医院的诊疗和救治能力存在明显的局限,救治中容易造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无法保证病人救治效果。因此需要优化我国专科医院建设方案,进一步提高综合诊疗能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葛均波表示。
葛均波经过调研,发现目前专科医院发展存在一些问题。
其一,部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输出和输入医院都为专科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主要定位要负责区域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辐射和引领区域内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如果输出和输入医院都是只提供单一专科病种治疗的专科医院,很难实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的目标。
其二,已经设立的专科医院缺乏综合科室支持。如果患者合并多种疾病或者救治过程中出现多种并发症,在缺乏综合科室支持的专科医院里可能在救治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无法得到及时处理,救治疗效难以保证。
其三,当前专科医院的审批条件缺少综合诊疗能力要求。2011年原卫生部发布的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对于专科医院的综合诊疗和救治能力缺乏相应,仅满足这些条件的医疗机构很难满足当今患者多疾病综合诊疗和救治的实际需求。
其四,专科医院在人才培养上存在局限性。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健全的专科医师的培养机制。专科医院的医师在诊疗时往往局限于专科病种,缺乏整体的诊疗思维,给患者造成巨大健康隐患。
基于此,他提出改进建议。
一、建议优先考虑依托综合医院建设国家和区域医疗中心以及专科中心。综合医院在对疾病的综合诊疗能力方面相对于专病医院,具有显著综合能力优势,应该优先在综合医院中选择专科有优势的医院建立国家和区域的疾病的医疗中心和专科中心。
二、已建成的专科医院应加强综合能力建设。专科医院除了优势的专科诊疗外,还应发展专科救治中相应涉及的学科诊疗和救治能力,实现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格局,确保患者在专科诊疗救治时,病人合并疾病以及一旦出现并发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三、调整专科医院设置审批条件。建议在原有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对新申请的专科医院的审批设置要求,在专科医院专科诊疗救治能力以外,建设综合救治能力以及设置日常疾病诊疗所需要的相关专科。
四、加强专科医院人才培养和准入机制。明确专科医师培训方案,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另外定期对专科医生进行综合诊疗和救治的能力进行评估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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