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科研管理体制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立起来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竞争的形式。这种管理体制相当于中央部委直接管理课题组,完全忽略或跳过了关键的中间层:科研单位。”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王贻芳说。
他表示,当前,我国科研项目申请一般由科学家或项目组直接向中央部委,如科技部、基金委、科学院、科工局等申请;各部委的司局或处、中心等组织临时性的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科学家或项目组所在单位有保障义务和财务管理责任,但因为项目不是自己选的,既没有资源、也没有权力对项目任务进行调整,同时也不对项目的缺失或对错负责。
“有时单位想上的项目没有被批准,不太想上的反而被批准了。单位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路线选择既无决定权,也无明确责任。”王贻芳认为,这样的管理体制没有充分发挥科研单位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真正的专家的作用,没有充分利用科研单位的管理资源。
“事实上什么样的项目重要和紧迫,如何实现国际领先,哪儿会被‘卡脖子’,如何培育重大成果等,科研单位自己最清楚,与部委选聘的临时性的专家委员会相比,单位的专家更加专业,对项目和学科未来发展的判断力更强、更准确。”王贻芳说。
他建议,授权部分科研机构开展科研管理改革试点,充分发挥科学家和科研单位在选题、立项、布置和分配任务方面的作用,给与自主权。
在具体操作办法上,王贻芳建议,政府管理部门把部分经费的选题、立项决定权交给科学家、科研单位或领域内的科学家共同体(小同行)。选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直属科研单位,依照其过去获得的竞争经费,按比例(如10%)给与稳定支持经费。
对于试点单位,王贻芳建议,试点单位应制定稳定经费管理制度,按照其职责使命,确定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并与中央部委签订任务书,就经费的使用范围、管理方式、成果目标、领域责任、国际地位等做出约束和承诺。试点单位还应利用该稳定支持经费开展核心能力建设,确保不发生“卡脖子”问题;自主部署研究项目,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获得重大成果;确保完成国家赋予的长期和重大任务,提升我国/单位在本领域的国际地位与影响。
对于项目遴选和评估,王贻芳建议,项目的选取应当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由试点单位的学术委员会和外部的专家顾问委员会给出评估意见,最后由单位领导决策。外部的专家顾问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小同行)10-20人组成,其中一半以上应该是国外专家(不涉密的话)。上述稳定经费的预算、执行与成效应该接受该委员会的年度评估与审查。学术委员会与外部的专家顾问委员会就稳定经费支持的效益做出评估,并与国际同行(类似单位)比较。根据发展趋势,给出改进建议。
此外,王贻芳建议,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并批准试点单位的年度报告与专家顾问委员会的年度报告,形成自己的年度评估结果(报告),并给予奖惩。奖惩以调整稳定经费的支持比例为主,管理部门也可以调整任务书,设立新的目标,或调整管理团队,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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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贻芳。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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