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58号公告,自今天(4月11日)零时起,对部分社会面管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全市日用消费品批发零售市场、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等场所有序恢复经营,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自4月12日起分期分批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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