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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零售、餐饮、居民服务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依约化解单用途预付卡纠纷,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北京市商务局共同发布了《北京市零售、餐饮、居民服务业单用途预付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合同中设立了7天冷静期。(《北京青年报》)

预付卡消费模式能够提前锁定消费金额,为商家带来客户和现金流,给消费者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看似双方均有利可图。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风险,诸如商家跑路、服务缩水、消费欺诈、强制消费、冲动型消费等,频频引发预付卡消费纠纷,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预付卡7天冷静期”是借鉴“七天无理由退货”模式,赋予消费者在未实际使用预付卡消费的情况下,7日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此,可以保障消费者在充卡后的7天内,由被动转为主动,不再任由商家摆布了,在初期的冲动情绪消退后,能够冷静思考预付卡消费的利弊,以及自己是否真的需要该项服务,充值金额是否超过经济负担等,再做进一步的决定。

在7天冷静期之外,还需要其他配套措施,控制资金流向,防范预付卡商家玩猫腻。比如,可采取第三方资金存管制度,将预付费存入银行账户,按照服务次数付费,在消费者认可的情况下,分批将资金转给商家,以防止“一锤子买卖”。

同时,对于预付卡商家的履约情况,也可引入考核淘汰机制。如果商家存在履约不佳、投诉率较多、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其予以亮“黄牌”,督促纠正;如果屡教不改,则可“红牌”罚出,禁止再开办预付卡业务。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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