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要完善优化科技创新生态。良性的科技创新生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保障和动力,也是我国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稳定器。区域科创走廊是实现科技创新生态优化的重要途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强调系统内部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其中,特定环境下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与作为知识创新主体的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交互,是创新生态形成的重要特征,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效协同是发挥系统功能的关键。发展区域科创走廊,既要充分利用地理空间集聚带来的要素资源集聚优势,又要注重吸收走廊外特别是海外的高端资源,实现国内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

创新主体是指创新生态系统中对创新起推动和支持作用的个体与种群,主要由以企业为代表的技术创新主体以及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代表的知识创新主体构成。创新主体之间以知识共享、共创及区域创新为目的,以互动为手段。主体集聚和主体间互动所形成的创新网络是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以及持续、稳定的价值创造源泉。

科创走廊对技术创新效率和技术能级有较高的要求。鉴于企业技术创新需要持续的高投入,并且创新结果伴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为此对于技术创新主体,可通过提供普惠性支持等手段,增强企业创新活力。如对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奖补,调整优化廊内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持续激励企业进行高科技研发投入。再如为克服创新要素碎片化严重、重大科研设备跨省使用不便利问题,可进一步加大创新券的投入量,扩大创新券可兑现的范围。此外,进一步降低政府首购制度的门槛,将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到采购范围内。还要以产业基础高级化为向导,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深度挖掘、培育与引进创新型领军企业等;加快发展当代科学技术和建立先进治理模式,形成产业链的高级化、数字化、全球化及生态化,促成产业链多主体、多要素间的协同与可持续发展。

科技创新意味着知识产出、创新孵化和成果产业化全过程的加速化、生态化,其中知识产出是源头。为此,应加大对知识产出和成果产业化主体的激励。对于知识创新主体,推进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丰富创新知识源。区域科创走廊要至少涵盖一所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鼓励高校立足学校办学定位、既有学科优势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整合传统学科资源,培育新兴学科,促进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融合。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进驻科创走廊、成立研究院,为走廊提供科学知识源头。与此相匹配,以破“五唯”导向为抓手,建立科学合理、“顶天立地”的科技评价制度,既引导和激励学者持续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又倡导科研工作者服务企业实践。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实验室,促成实体企业、社会资本及科技成果转化的无缝对接。

引育多层次科技人才,实现各类资源协同运用

创新资源是指创新生态系统内用于支持创新活动所投入的必要资源,主要由作为知识载体的人力资源以及进行科技活动所需的物质资源(包括土地、资金、技术和数据等)构成。两者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是区域创新生态系统中创新活动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础,以及稳定、高效协同创新的前提条件。

科创走廊作为科技创新的高地,首先要成为创新人才积聚的高地。对于人力资源,要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政策。一是推进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两张目录清单”的建立,持续完善高层次人才的落户政策,将补贴政策等重心向高层次科技人才倾斜,做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增量。二是要坚持破解企业引才困局,鼓励企业以人才“飞地”等形式实现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聘用,想方设法地让科技人才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出谋划策。三是要梯度化培育各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如分层次地对不同类别地方高校进行建设,同时培养高层科技创新知识的“创造者”“发展者”和“应用者”。

科创走廊往往沿主要交通干线延伸,有利于资源积聚和创新生态培育,要不断完善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加强数据资源融合与应用。一是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以及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对于科研用地审批,在程序上给予优先审批权,通过免征土地税等多种形式来给企业科技创新“减压”。二是建立专项基金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项目进行投资。支持科研项目基金的跨境申请和使用,扩大科技资源的流动性。三是将创新项目的投资交由专业的市场评判,但同时也要加强引导社会资金对科技基础研究的投入。四是加快数字经济领域立法,保证数据要素的有序流通、数据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在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出台数字经济领域的区域性法规;完善数据流通制度和交易监管作用,保护数据主体权益的同时激发数据流转活力;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厘清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权责边界,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数据的保护。

推进科创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良好创新环境

创新环境是指创新生态系统内各创新主体在长期正式或非正式的相互协同作用与集体学习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关系或网络,主要由反映区域硬性环境水平的创新基础设施以及反映区域创新软性环境水平的市场环境构成。良好的创新环境建设是区域生态系统实现可持续创新的重要保障,亦是推进科技创新的抓手。

科创走廊意味着在有限空间内高强度、高流量的创新活动,以及科技创新生态的高速迭代演化,这对科创基础设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科创走廊内应加快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推动省级重点实验室开展交叉学科协同研究,组建实验室联盟。完善重大科研设施布局,打造大科学装置集群,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开放共享和有效利用。走廊区域内优化科研人才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科研、医疗、交通、教学、住房等一体化的具有吸引力的人居环境。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于科创走廊创新市场环境建设来说,一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创新机制。尊重和把握科技创新的市场规律,明确市场在科技创新方向和路线选择、创新要素价格确定及创新要素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促进科技创新主方向与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相结合。二是推动政府科技创新治理现代化。持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充分发挥政府作为政策激励者及制度保障者的作用。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如实行揭榜挂帅等运行制度,深化“三评”改革,推进一个项目周期“最多查一次”改革,推广一人一号的“人才码”等。三是协同共建科技创新的新生态。形成以企业为核心,以市场价值为导向,以政府战略规划为引导,以学研机构为依托,以“科技—经济—科技”有效循环为演化动力的新生态。

(李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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